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1956年成立,后因 “文革”撤销。1981年恢复了水保委,并一直延续到今。目前,由福建省政府、福建省委宣传部、福建省发改委、福建省财政厅、福建省水利厅、福建省农办、福建省经贸委、福建省科技厅、福建省建设厅、福建省农业厅、福建省林业厅、福建省司法厅、福建省交通厅、福建省国土资源厅、福建省环保局、福建团省委、闽江工程局、福建省建材、福建省冶金、福建省煤炭、南昌铁路分居福州办事处、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、福建省科协、福建省教育厅、福建农业综合开发办、福建省绿化办共27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组成,水保委委员要求由一名副职来(一般是副厅长、副主任)担任,副省长担任水保委主任,全面负责水保委的工作。
省水保委下设办公室,负责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。2000年机构改革后,省水利厅。目前,机关事业编制6名,包括正、副主任各1名。市、县三级设有水保委及办公室85个,同时,还有水土保持监督站83个,水土保持试验站21个,水土保持监测站15个。现有水土保持干部职工621 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6 人。省水土保持委员会与水土保持学会共同主办了一份公开发行的《亚热带水土保持》,是我国南方的地方性刊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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